各企(事)业单位:
为贯彻实施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》,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服务经济发展,创建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,引导企业诚信自律,由国家工商部门批准取得合法资格的信用认证机构遵循“独立、中立、客观、公正”的原则,依据E-315:9000国际信用体系标准进行2008年度中国企业信用评价(AAA级信用企业、重合同守信用单位、质量服务诚信单位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、E-315:9000国际信用体系认证、315标志产品认证、中国诚信品牌认证)申报工作。
通过认证,提升企业知名度、美誉度、竞争力,促进社会信用制度建设,降低交易成本,防范市场风险,积累信用资产,树立“效益第一、诚信为本”经营理念。具备法定效力的认证证书、等级证书是企业融资担保、银行信贷、招商引资、招标投标等商务活动的重要依据,是市场的通行证。权威的“信用报告”是衡量企业履约能力的主要因素,是企业综合竞争力的证明。
凡获得政府部门表彰、信誉良好的各行业单位请配合申报。协会将协调帮助解决认证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,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,协助企业进行国际、国内、政府、投资融资、行业交流与合作。
认证监督机构:中国诚信企业协会信用工作委员会
中国诚信企业网全国信用工作委员会
认证审核机构:各省授权信用认证机构
(指经国家工商部门核准的专业信用认证机构)